为更好地落实“教育矫正、预防再犯”的方针,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素养、法治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提高社区矫正质量,近日,石首市检察院、石首市司法局联合召开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会,三十余名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警示教育会。
会上,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到、思想汇报以及外出请假制度等规定,并通过通报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被收监执行刑罚的反面案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会后,社区矫正对象签署了社区矫正承诺书,并进行了集体宣誓,承诺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自觉接受教育改造,增强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回归社会。
据悉,此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会,使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有了更深的认识,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同时,还提升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和执法工作质效,为降低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邹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