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制度和《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矫正环境,促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2024年6月21日,大悟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广泛邀请社区居委会干部、人民群众30余人,走进大悟县社区矫正中心,了解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与在监狱服刑相对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主要是对一些犯罪行为较轻、对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让其在社区开放环境中矫正,通过社区矫正机构和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促使其重新融入社会的一种刑事执行制度。工作人员带领受邀人员了解社区矫正制度,介绍了社区矫正大悟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引导他们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工作、正确对待社区矫正对象。

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受邀群众发出殷切期望,表示:社区矫正不仅是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一种管控,还是一种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的一种方式,希望社会各界力量能和社区矫正机构紧密合作,一起努力推动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活动结束后,几名受邀代表说到:以前不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看到“社区矫正”几个字不明所以,听说某某人犯罪了还能不进监狱感到非常费解,今天参观过后,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才知道社区矫正对象原来并不是不用接受法律的惩罚,你们默默做了那么多工作,真的很辛苦,回去一定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矫正环境,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通过此次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力量了解社区矫正制度。下一步,大悟县司法局将不断丰富社区矫正宣传形式、扩大受众群体,让社会力量近距离感受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矫正环境,推动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但谢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