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1日下午,饶某某代表湖北路达运输有限公司来到县司法局一楼,将一面“切实护企有担当,苦口婆心劝和解”的锦旗送到法律援助中心,拉着续辉同志的手连连道谢:“续大姐,实在太感谢您了,我们这么多年来吵闹不停还一直没能解决的事终于在这里解决了,多亏了您帮了大忙,谢谢您!”
2016年12月21日,为了规范通城县出租车营运市场,湖北路达运输有限公司与通城众旺出租车有限公司在有关职能部门的促成下,达成了出租车营运协议,众旺公司将车辆挂靠在路达公司名下经营。2017年2月23日,双方又经过协商达成合作补偿协议,约定路达公司一次性补偿众旺公司已有20台车利润人民币70万元,协议签订后第一年首付众旺公司20万元,余款分七年等额支付。协议签订后,路达公司向众旺公司支付了2016年应付款20万元及2017年、2018年应付款8万元,尔后路达公司以签订协议书与合作补偿协议时受众旺公司胁迫,并非自己真实表示而拒绝支付余款。众旺公司向通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人民法院判决路达公司限期将余款及利息支付给众旺公司,后路达公司上诉到咸宁市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维持一审原判。
双方为余款多次发生冲突,公安部门曾多次出警,众旺公司亦上访数次,事情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2023年9月4日下午,双方来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续辉同志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因为这是一起历时较久的合同纠纷,若不及时化解矛盾,众旺公司仍会上访,且双方也会继续产生冲突,造成社会不稳定。为争取一次性化解纠纷,续辉同志讲法释理、耐心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从实际出发解决分歧。在续辉同志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就还款金额及期限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践行为民宗旨,强化为民理念,牢记使命,积极作为,竭力为企业排忧解难,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结合职责职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诉讼成本,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高效有力的法治保障。
(谢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