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黄梅县孔垄镇居民夏某从孔垄司法所所长张亚清手里领到交通事故赔偿款45000元。这一刻,他满意地与交通事故肇事者梅某握手言和,表示从此案结事了,不上访,不纠缠,安居乐业。
这起交通事故始于2022年11月18日18时许。其时,孔垄镇居民梅某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沿黄梅县孔垄镇长湖村乡村道路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长湖村4组路段,不慎与前方行人发生碰撞,致行人夏某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伤者被紧急送往黄梅县人民医院治疗。伤者治愈出院后,曾为此找到肇事者要求索赔,双方为赔偿金额争执不下而产生纠纷,竟至剑拔弩张,扬言上访甚至使用激进的手段。
2月7日,夏某来到孔垄司法所寻求帮助。孔垄司法所所长张亚清受理本案后,迅速开展调解工作。当天下午,孔垄司法所详细了解实际情况和双方诉求后,向他们讲述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要求双方互谅互让,协商解决。期间,双方一度达成协议,但是在签订协议书时其中一方反悔。
司法所没有放弃,坚持耐心细致地深入实地走访、了解情况。经过孔垄司法所多次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矛盾就地化解。
(北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