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黄梅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研究黄梅县县贯彻落实措施。县委副书记、县长马梁主持会议并讲话。县领导於小平、张玲、王小恒、刘远征、夏文杰出席会议,商胜辉、熊仲钢、吴旭东列席会议。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志军传达学习了《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
县委副书记、县长马梁作了重要讲话。讲话强调指出,《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对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规定。一是聚焦执法流程规范。围绕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32家行政执法单位公示制度要做到全覆盖,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二是聚焦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能力,要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三是聚焦执法重点领域。相关部门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重点执法领域改革,切实解决执法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
(汪晓红 许莹 北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