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洪湖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文韬律师在螺山镇袁家湾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法治宣传活动,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共20余人参加。
袁家湾村是个临江临湖的水乡村组,具有湿地保护的典型性。在活动现场,文韬律师通过解读《湿地保护法》中的重要法律条文,向公众科普法律实施的背景、重要意义等,提升公众对于湿地资源的认知,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湿地的行动中来。同时,该局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员还结合近期全市退垸还湖、退垸还湿中心工作,解答村民疑惑,正确处理好生产生活与湿地保护之间的关系。
据悉,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洪湖市拥有中国第七大淡水湖和湖北省第一大湖的洪湖,湿地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全面保护洪湖湿地事关全市乃至全省生态、粮食、生物和水资源安全,对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必须加强宣传力度。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群众对湿地保护的认识和了解,形成全民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局面,这样将有利于促进洪湖湿地生态保护、生态产业、生态文化协调发展。
(曾艳丽 马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