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5.1”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意识,提高社区矫正警示教育质量,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4月28日上午,嘉鱼县司法局组织全县90名社区矫正对象召开了一次节前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县社矫局负责人施继业主持,县检察院王卫军、县公安局吴一鸣、监狱派驻警察出席了大会。
会上,监狱民警曹琳宣读了社区矫正对象向某训诫决定书、蔡某警告决定书、王某行政拘留决定书,警示各位矫正对象要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
县公安局吴一鸣警官从什么事“跑分”、什么事“杀猪盘”等诈骗术语展开讲解,通过典型、鲜活的案例,用专业的知识,剖析了诈骗犯罪害人害己的严重后果,告诫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要高度警惕防范,以免落入陷阱;
矫正对象代表徐某以“现身说法”的方式讲述了自己从高墙内到高墙外的感悟,并决心痛改前非,做一名知法、守法、懂法的公民,让在座的矫正对象深深受到触动和警醒;监狱民警洪宗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点检训话,提了三点要求:一要明确身份。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时刻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珍惜高墙外的自由,进一步树立矫正意识,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二要服从监管。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在“5.1”期间要注意出行安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外出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三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使自己顺利渡过矫正期,早日成为自由人。
最后,社矫局负责人从“正确定位自己角色、切实端正矫正态度”两个方面对矫正对象强调了相关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务必做到“四不准”:一不准人机分离,定位手机要24小时保持畅通,遇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汇报;二不准私自外出,有事外出要按正当理由申请依法审批,出入疫情风险区要实行严格报备制度;三不准涉赌涉毒涉黄,严禁酒后驾车;四不准非法上访,不得参与群体事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洁身自好,守法做人。
此次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的召开,使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得以进一步增强,为确保节日期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施继业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