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 “共同缔造”美好幸福生活
2023-07-06 18:01:05 来源: 点击: 0
为推进人民法庭积极主动融入党委政府的基层治理格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三个面向”优势和“三个服务”职能作用,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7月6日,孝昌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海龙,党组成员、副院长汪新元,政治部主任吴松云,审委会专职委员邓小零到白沙人民法庭调研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和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情况。



王海龙一行来到白沙镇人民政府,与镇党委书记黄克英、派出所指导员龚才维、司法所所长徐智业等开展了交流座谈会。黄克英指出,近年来,白沙法庭认真落实县法院工作部署,坚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发挥了基层法庭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积极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并提出,该镇获得今年上半年全市平安创建第一名、2021年度全市平安创建第一名,这与白沙法庭的优质工作密不可分。

联系白沙法庭院领导吴松云表示,人民法庭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当地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积极推动建立诉源治理工作大格局,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社会问题,及时通过白皮书、司法建议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反馈,服务科学决策,推动依法治理;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法治夜校、法庭开放日活动,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常态化,通过以案说法、送法进村,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三是筑牢政治忠诚,强化自身建设。要加强大局意识、为民意识、严明纪律、廉洁奉公,凝心聚力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王海龙感谢白沙镇党委政府对法庭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希望党委政府对法庭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为统筹做好服务当地中心工作及基层治理工作,王海龙强调,一是法庭要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经常通报涉案信息,深入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工作,安排法官定期到辖区乡镇指导矛盾化解及人民调解工作;二是以打造“枫桥式法庭”为依托,发挥好人民法庭根植于人民、贴近群众的“ 触手”优势,在司法办案的同时,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厚植调解力量,帮助和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社会组织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老百姓村口家门,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加强与司法所、派出所等联系,发挥联动作用,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基层营造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并带动基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随后,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法庭基础设施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的建设使用等情况,详细了解法庭人员配备、案件办理、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情况,并与法庭干警进行深入交流。



汪新元指出,白沙法庭要坚持“小法庭要有大作为”的工作信心和决心,并对法庭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聚焦提质增效。要时刻牢记均衡结案思想,凝心聚力,抓好审判主责主业,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二要打造特色品牌。要立足辖区司法需求,主动作为,挖掘法庭工作亮点,加强法治宣传,全力打造好“一庭一特色”品牌;三要融入基层治理。要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支持。发挥好基层法庭窗口和前沿阵地作用。要凝聚多元解纷合力,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四要强化科技赋能。要大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音视频调解、网上开庭等一站式诉讼服务,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推动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五要坚决筑牢安全防线。要高度重视安保维稳工作,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法庭安全无隐患。

王海龙强调,人民法庭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中必须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是要深刻认识人民法庭参与共同缔造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基层法庭在乡村振兴、综合治理中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主动融入党委统一领导的工作大局,立足法庭职能,找准工作切入点,用实际行动助力共同缔造,让法庭工作更加出彩;二是要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独特优势,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引导人民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消减在诉前;三是要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合唱。要注重创新服务举措,落实司法为民,灵活运用“法治夜校”、上门走访等形式,倾听群众心声,提升人民群众“见法率”,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耳边,用法治理念滋润群众心田;四是在加强法庭队伍上谱新篇。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立中长期培养和激励关爱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民法庭干部队伍。狠抓人民法庭纪律作风建设,弘扬脚踏实地、贴近群众的工作作风,树牢文明高效的司法形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服好务。(邓小零  闵杰)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