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典型案例有什么规范要求?”
“什么样的案件适合用来写典型案例?”
“什么样的典型案例能被上级院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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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一个好的典型案例能够起到指导办案活动、宣传检察职能、讲好检察故事的作用。为提高鄂城区检察院刑检干警撰写典型案例的能力,6月12日上午,在第一、第二检察部联合部门例会上,就“如何撰写典型案例”,检察官杨凌云、检察官助理徐淼作主题交流。
杨凌云在撰写典型案例方面颇有心得,今年年初,他撰写的兰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典型案例被最高检采用。交流中,杨凌云毫不吝啬地分享了他的“武林秘籍”:
一是要提升认识,由“我要写”到“我想写”。撰写典型案例就像一场“期末考”,案例写的好说明案子办的好。因此青年干警首先要有展现能力、水平的自信心和进取心,发挥主观能动性办好案件,积极主动撰写典型案例。
二是要深化学习,由“闭门造车”到“出门合辙”。办案中形成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指导办案,二者相辅相成。要学习、借鉴其它典型案例的办案经验,用先进经验指导办案,再从好的案件中总结先进经验形成典型案例。还要学习改革动向、政策理念,搜集热点词汇,将宏观理念和微观词汇融入写作中,为自己撰写的典型案例增光填彩。
三是要多写勤练,由“生搬硬套”到“生动流畅”。想写出优秀出彩的典型案例,最重要的是案件有个性、文笔要出彩,发掘和培养个性案例和写作能力都是通过不断学习、借鉴、思考、总结慢慢形成的,因此要勤动笔、多练手,在不断练笔中提高自己撰写典型案例的能力。
徐淼撰写的邹某某等6人侵犯著作权案典型案例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典型案例,她结合自身经历,从案例的培育到撰写的细节,深入浅出地向干警传授了她撰写典型案例的“修炼手册”:
一是要善于发现和培育。培育典型案例,案例要有鲜明的特色亮点,要学会判断案件是否有培育潜力,如何在办理过程中最大程度地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要注重案件办理的实体和程序公正,让案件经得起检验。
二是要提高写作能力。好的案例需要内容对题、逻辑紧密,在学习、模拟的基础上多写多练多琢磨,形成自己的行文风格,用精炼的语句总结升华,准确把握典型案例的每个组成部分应着重突出的亮点。
三是要关注当下热点。日常工作中不能只顾埋头办案,还要抬头看路,要关注当下的重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在手的案件重点培育和撰写。
通过交流分享,干警学到了很多“干货”,大家都感觉拨云见月、豁然开朗,也增强了动笔撰写的意识和干劲。最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靖清鼓励大家,在日常办案过程中勤学习、多思考,善于发现、培养,多多撰写典型案例,努力成长为下一个典型案例“专家”。
今后,鄂城区检察院刑检部门将继续坚持在例会上开展主题交流的创新模式,为干警提供一个交流先进经验、分享优秀做法的平台,并将经验和做法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推动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朱琦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