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县检察院邀请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同前往崇湖、淤泥湖,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约120斤成鱼和3万尾鱼苗被投入崇湖、淤泥湖,为河湖湿地再添生机与活力。此次放生的成鱼和鱼苗,全部由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购买并放生,以此偿还自己欠下的“生态债”。
2023年3月初,犯罪嫌疑人彭某、熊某分别在崇湖、淤泥湖种质资源保护区使用钩刺耙刺、三重刺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审查起诉环节,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彭某、熊某二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并当场承诺以后决不再犯。
为深入落实检察机关“助推流域治理,护航绿色发展”专项活动要求,该院通过梳理淤泥湖周边非法捕捞类案,就发现的周边居民法律意识淡泊、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多发频发等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渔业资源监管保护职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加强对辖区河道的巡查以及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行为人用看得见的方式弥补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既增殖了渔业资源,又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接下来,公安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守护好河湖湿地,在办案中,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到实处,督促环境侵害人以补种、增殖放流、支付生态修复金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效果和司法效果相统一。
(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