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咸宁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一、完善机制,“护校安园”责任明确。一是成立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多警种齐参与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专班。二是完善了与检法、共青团、教育、民政等单位印发了《咸宁市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未成年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三是构建了公安牵头,检法、共青团、教育、民政等单位协同的工作机制。四是将校园安全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集体和个人挂钩。
二、精准施策,“护校安园”行动高效。一是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聘请辖区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兼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覆盖率达100%。二是按照标准配置安保人员和安全设施,所有专(兼)职保安实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增设校园警务室3处,“护学岗”98个,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学校视频监控、校园一键报警完成率三个100%。三是对全市网络经营场所分级管理,通过发放《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告知承诺书》实行常态监管。四是开展校园安全一月一排查活动,整改隐患123处,组织清理校园周边流动人口75人次,送治精神病患者7人。五是“零容忍”打击校园欺凌、扰乱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14起,全市未发生校园安全事故。
三、联动共治,“护校安园”合力强劲。一是走进学校,开展“防溺水”“反诈进校园”“防范校园欺凌”等安全法制教育活动300余场次。二是联合消防、防灾减灾办等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疏散演练。三是建立“社工+民警+N”的帮教模式,对问题未成年人进行分级预防、分类干预,训诫帮教、家庭教育指导38人次。四是利用110接处警平台,处置家暴警情207起,出具《家暴告诫书》108份,发送提示函、督办令10余份。五是组建交警、特巡警、派出所、学校保卫队、志愿者“五位一体”的护学队869支,保障了学生上放学安全。
咸宁市公安局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钟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