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打官司不容易,也许一辈子就打这一次官司。我们法官要以‘如我在诉’的思想去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既要维护法律尊严、彰显公平正义,又要处理解决好案件背后的矛盾纠纷,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是王店法庭庭长吴国东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法槌声声,心系人民群众。
被告黄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原告张某借款,原告张某通过支付宝分三次向被告支付宝账户共计转账18000元。之后被告陆续还款7500元,仍欠11500元(含逾期利息1000元),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拖延,最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还款并承担诉讼费用。王店法庭受理本案后,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经多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外打工,来回路费、疫情形式等多方面因素,为确保群众合法利益得到保障,促进双方当事人尽快达成和解,王店法庭采用掌上法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掌上法庭与双方沟通,当事人在查看笔录无误后进行确认,最终此案调解成功,案结事了。
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王店法庭结合普法对象特点,合理适用措施,创新普法载体和内容,利用农村热、冷集开展巡回审判、播放法制影片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倡导全民自觉学法守法。根据村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宣传禁毒防邪、防电信诈骗及非法集资、食品药品安全、森林防火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日常法律知识,提高村民防范意识,为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深入农民群众生产第一线,对于涉农涉贫案件坚持巡回办案为主、法治宣传为辅,定期安排法官深入农户、村组及田间地头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涉农涉贫案件及时进行立案,优先排期开庭,确保不因诉讼而贻误生产。
健全机制,发挥调解优势。
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间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和沟通机制,切实加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整合调解资源,综合调解手段,实行社会联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对涉及拖欠困难群众工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生效案件执行力度,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对经济上确有困难而打不起官司的群众,依法实行司法救助,减、缓、免农民当事人的诉讼费,并积极指导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让其同等及时地使用国家司法资源,保障其诉讼权利的有效实现。
近年来,孝昌法院王店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构建多元解纷模式,提供司法服务,为人民群众撑起法治“保护伞”,为当地群众和地方经济保驾护航,近三年王店人民法庭受理案件651件,审结635件,结案率为97.54%。2022年初孝昌法院王店人民法庭被湖北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称号。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纽带,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王店人民法庭将继续努力,切实回应当地老百姓的需求,努力做到声声法槌落下,片片蓝天撑起。
(黄庆龄 姚为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