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火行动2022”活动开展以来,洪湖市公安局茅江派出所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紧盯民生案件,筑牢“破小案、保民生”的安全防线,最大限度提升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盗贼扫码留痕迹
今年1月10日9时39分,该所接到洪湖市公安局“110指令”:称洪湖市开发区昊邦汽配附近有1辆三轮电动车被盗,立即出警。该所朝阳中队闻讯而动,办案民警全神贯注投入到盗窃案的侦破中。
1月10日,该所副所长曾志成率专班民警调取大量视频监控资料进行研判,发现作案嫌疑人戴着口罩乘坐小车实施盗窃,而且在案发时段有2辆的士车到过案发现场。民警通过对2辆的士车核查,初步锁定盗窃嫌疑人乘坐过的士车,查到了嫌疑人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的士费的记录,从而揭开了盗窃嫌疑人的“面纱”。
1月20日13时许,专班民警在该局刑侦、网安大队大力支持下,获悉涉盗嫌疑人正驾驶1辆三轮电动车在洪湖市城区妇幼医院旁的巷子里行进,于是民警穷追不舍,跟踪追迹,将嫌疑人李某(男,40岁,洪湖市滨湖办事处人)抓获,并带至办案区调查。
审讯中,这名有前科的嫌疑人李某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态,闭口不谈,拒不交待,当民警出示了他乘坐的士用微信扫码支付车费等证据后,这才开始交待自己涉嫌盗窃的事实。
尝到“甜头”频作案
2015年李某因盗窃罪被深圳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但他返回洪湖老家后,没有改过自新,而是抱着“今日有酒今日醉”的心态,混天渡日,重操旧业。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份,李某盗车5次,并将3、4千元一辆的三轮电动车以300元左右的低价销赃,从中尝到了“甜头”,进而连续作案。
2021年12月份的一天凌晨1时许,李某步行到洪湖市城区闽洪水产最后一排鱼档处,用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将受害人1辆二轮电动车主线剪断并搭线通电,随后将车盗走,以300元的价格卖给城区某废品收购站老板。
虽然销赃的价很低,但由于其得来全不费功夫,尝到了“甜头”的李某又于2021年12月份的一天凌晨1时许,与前一次盗车的时间相隔10天左右,从家中出发,携带作案工作乘坐一辆的士再次来到闽洪水产鱼档处的一个角落,乘着夜色掩护,偷了1辆二轮电动车,以250元的低价卖给废品收购老板。
民警问他为什么连续作案,他竟恬不知耻地说:因为车主麻痹大意,加上自己每次都顺风顺水没打“空网”,所以越干越有味。
“挖肉补疮”盗车辆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一次他借好友欧阳的二轮电动车,结果被人偷走。为了将好友被盗电动车合浦珠还,他想了一个“挖肉补疮”的办法,即偷一辆电动车给其好友,这样既不掏钱,又抵还了别人的车。
萌生这一想法后,李某绞尽脑汁开始实施盗窃。今年1月9日,李某从茅江菜场叫了一辆的士来到了位于城区开发区的昊邦汽配,经过“踩点”后,到京东快递的车棚里盗取一辆三轮电动车抵还给好友欧阳。
当日23时40分,嫌疑人李某又坐一辆的士从洪湖市滨湖办事处远景村出发,再次来到昊邦汽配,在京东“快递”前的停车棚里又盗窃了一辆三轮电动车。第二天20时许,李某将该电动车开走,作为自己的专车,没有想到他自以为干得天衣无逢的行为早已进入警方视线,当其美滋滋的驾驶盗窃的三轮电动车,正在洪湖市城区一个巷子里悠然自得“踩点”时,被火眼金睛的民警逮个正着。
多行不义必自毙,屡伸黑手终被抓。目前,涉嫌盗窃犯罪的李某已被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正义的审判。
(吴道敏 郑年欢)